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择优招录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及对象
共有46家单位计划招录490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其中高校招录278人,公立医院招录119人,其他事业单位招录93人。
招录对象为全国“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4.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前毕业,并在取得相应学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