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岳县社会治安防控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安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43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1983年1月1日后2000年1月1日前出生);
(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安岳县户籍(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持有安岳县行政区有效《居住证》;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愿意从事公安辅助性工作,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5米以上,无纹身,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