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兴业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办同意用编并报市人社局批准,我县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高中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通过“双向选择”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共23名,其中:兴业县高级中学7名;兴业县第二中学8名;兴业县第五中学8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2018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兴业县高级中学:普通高校师类一本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
(二)兴业县第二中学、兴业县第五中学:普通高校师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兴业县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8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