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业县招聘23名高中教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兴业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办同意用编并报市人社局批准,我县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高中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通过双向选择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共23名,其中:兴业县高级中学7名;兴业县第二中学8名;兴业县第五中学8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2018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兴业县高级中学:普通高校师类一本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

(二)兴业县第二中学、兴业县第五中学:普通高校师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兴业县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87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