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人员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数量及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员额检察官从事案件的记录和收转登记、录入复印、保管归档以及法律文书的校对、收发、转递等事项。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法学类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类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计算机维护应用、文体等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