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白沙县中小学教师招聘50人

为充实师资力量,提升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服务水平,拓宽中小学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委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一批中小学支教教师到相应岗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鼓励海南籍考生积极参与和报考,白沙籍考生可将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二、招聘职位、人数和待遇

本次拟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白沙黎族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支教教师职位表》;聘用人员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教师4324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社保缴纳部分)。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3.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民族地区教育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年龄、学历及专业等条件具体见《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支教教师职位表》各岗位所作的要求;

6.年龄:

白沙籍考生:18周岁(满)至40周岁(含),即1977年3月8日至2000年3月7日之间出生。

其他考生:18周岁(满)至35周岁(含),即1982年3月8日至2000年3月7日之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违法违纪被解聘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