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甘组通字)精神,现将庆阳市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职位与计划
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45名,考录职位分为两类:
1、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32名,考录对象为2015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2、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13名,考录对象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具体职位及录用人数详见《甘肃省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庆阳市职位简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为2015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3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