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6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前身始于1933年的“私立厚生会计讲习所”,后更名为湖南私立厚生会计(补习)学校。1951年,学校由私立转为公办,更名为湖南厚生会计学校,后又经历了湖南省财政学校、湖南省财贸学校、湖南省财政会计学校、湖南省财会学校、湖南财经专科学校、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10年3月,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改名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是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高校。
学校现设有11个二级学院,30个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1个),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等四大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政学、计算机应用技术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有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厅级研究基地和17个校级研究所。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690人,其中正高职称77人,副高职称202人;有博士学位79人,硕士学位45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财政部会计名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湖南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省优秀社科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7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能手8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46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为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建设“高水平应用型财经院校”的发展目标,真诚欢迎高层次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