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西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招聘派遣制人员69人

 中共西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简章

根据《凉山州禁毒攻坚工作相关制度体系》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中共西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69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及公示栏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单位

共招聘69名,其中男性55名,女性14名。不分岗位报名,聘用后由中共西昌市政法委员会统一管理,并根据考试成绩统筹分配到西昌市禁毒办或乡镇(街道办)从事禁毒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从事过禁毒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禁毒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