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和计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10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1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五)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灌南县卫计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