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陵市人民法院招聘

乐陵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招聘公告

乐陵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委托乐陵市宏景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法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聘用制书记员18名;

2、聘用制法警2名(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对工作认真负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计算机、中文专业优先考虑。

5、书记员岗位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6、法警岗位,身高1.75米以上(武警、特警、退役军人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级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其它不宜在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法警岗位上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