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

  贵州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审判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本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录入测试、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法官助理20名,主要职责在不同岗位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审判相关辅助工作;在执行法官指导下从事执行相关辅助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法院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二)资格条件

1、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2、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及学校就业推荐表)。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电脑办公系统操作。

(三)优先录用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优先录用:

1、获得全国司法职业资格考试C证以上的。

2、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的。

3、有司法部门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