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回国人员证明办理

根据有关政策,现将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申请者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 凡在我领区(渥太华市、萨斯卡彻温省、纽芬兰省、诺瓦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和努纳武特地区)加拿大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读学位(学历)并在加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

3. 中外院校联合培养、校际交流或中外合作办学等方式出国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请在学历层次选择“其他留学人员”,留学方式、所获学位(学历)和留学机构等请在备注栏进行表述。

获颁第三国学位(学历)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论是中外合作办学方式还是其他方式出国留学的,均可申请。在学历层次栏请选择“其他留学人员”,并对院校资助和留学经历在备注栏进行表述。

二、申办程序

1. 首先在线注册提交申请

回国前1-2个月在网上提交《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申请(进入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网站:www.eduembca.org,点击首页右侧“留学生在线注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链接”,完成注册、申请提交)。
注:

(1)注册填写“留学基本信息”中“毕业证书名称/证明信名称(外文) ”时,对攻读学位人员,如果已拿到毕业证书,请填写证书中的学位名称,如“ Bachelor of Civil Engineering”、”Master of Medicine”等;如果还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学校已为你出具了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的证明信,也请你在“留学基本信息”的“毕业证书名称/证明信名称(外文) ”中填写拟获得的学位名称,而不要填写证明信的名称;

(2)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及其他留学人员填写“Invitation Letter”。

2. 请提供下列纸质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下载链接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doc);

(2)护照主页(有照片页)、签证页(或延期页)的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因毕业典礼未举行等原因而未取得毕业及学位证书,请出具校方出具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即将毕业并将取得学位证书的正式信函的原件)、学校密封成绩单原件、《学生证》复印件(如丢失,请说明情况和提供学生证号)。访问学者、进修、博士后人员等请提供加方导师(合作者)的正式邀请信(证明信)原件;

(4)回国机票(复印件);

(5)回邮信封(请一定写清回邮准确地址并粘贴邮票)。由于受邮寄收费条件限制等原因,请勿通过 FedEx、DHL、UPS方式回邮。Xpresspost方式相对便捷经济安全,供参考。

三、 关于受理范围

大使馆教育处受理范围:渥太华市、萨斯卡彻温省、纽芬兰省、诺瓦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和努纳武特地区。

多伦多总领馆教育组受理范围 :安大略省(不含渥太华市)、曼尼托巴省、西北地区。

温哥华总领馆教育组受理范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育空地区。

蒙特利尔总领馆教育组受理范围:魁北克省、新不伦瑞克省。

请你根据留学学校所在省所属的领区,向相应的使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

四、 注意事项

1. 为节省时间和提高效率,请将申请材料和回邮信封一并邮寄,请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完成在线申请。教育处收到齐全的在线和纸质材料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打印和邮寄。

2.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或letter size纸复印、打印,并按顺序整理好。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请自留必要的复印件

3. 如因特殊情况回国前来不及办理的,可按上述要求提交在线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办理。由于国际邮寄经常发生丢失现象,建议委托在加的中国同学、朋友代为办理。

4. 面交材料及电话咨询接待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2:30-5:00(咨询电话:613-783-3569;咨询邮箱studentservice@cnembedu.ca)

5. 我处免费为广大留学人员提供这项服务。

五、 关于办理《在加留学人员证明信》

已加入加拿大国籍(持加拿大护照)者,如有需要,我处可出具《在加留学人员证明信》。请填写 《在加留学人员证明信》申请表,提供有效加拿大护照主页(有照片页)、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写明回邮地址并贴有足够邮资的的回邮信封(请勿通过 FedEx、DHL、UPS方式邮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完成并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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