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268人

  2018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8人(初级岗位),其中综合类88人、教育类147人、卫生类33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1977年2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博兴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退役)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