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省水文局)为湖南省水利厅管辖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负责全省水文行业管理,主要承担为防汛抗旱减灾、山洪预警预测、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环境及水质监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城市防洪、水生态监测等提供信息与服务的职能。全省按行政区划设置长沙等14个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和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1个直属单位。其中,省、市州水文局两级机关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州水文局所属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2011﹞45号)要求,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和株洲、湘潭、益阳、衡阳、郴州、永州、娄底、怀化、湘西、张家界等10个市州水文局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水文局负责组织实施。省水文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水文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24名,全为专业技术类岗位(详见附件1)。